-
日期:2021-01-28
-
日期:2021-01-25
-
日期:2021-01-12摘要:法律形式上,《契税法》较《契税暂行条例》的兜底范围更广,客观上对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提供了更高层级、更广范围的法律支持。 《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
日期:2021-01-12摘要: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
日期:2021-01-12摘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委托代建业务包括代建房屋、场地和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等市政工程。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对委托代建业务没有明确的税法规定,而部分地区的税务局自行制定了相应政策。
-
日期:2021-01-12摘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鼓励企业进行研发投入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按照175%的比例计算支出的研发费用,使得支出增加,企业所缴税额减少。
-
日期:2021-01-12摘要:在税务机关开展打虚打骗专项工作中,对取得不合规的发票通常做法就是直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有时会忽视对受票方取得相关票据后的具体用途及会计处理,本文就是一个典型性案例。
-
日期:2021-01-12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杨梅 人气: 1219 时间:2021-01-08 摘要:实务中,部分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会约定,由扣缴义务人,即服务接受方实际承担应缴纳的税款。此时,服务接受方要注意税款的计算方式,应当将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不含税所得换算为含税所得,再计算并解缴税款。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