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案例】证监会现场检查发现未计提并缴纳工会经费、未足额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4-09-18 22:35:41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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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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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深交所披露了四份监管函,拟创业板IPO公司奥德装备及其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均被采取书面警示。
中国证监会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较多会计处理不规范,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一是未按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并缴纳工会经费、未足额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导致利润总额披露不准确。二是研发费用会计处理不规范,存在将模具费用中无法区分是否与生产混同的费用直接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三是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与披露的不一致,会计处理不规范。你公司披露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为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但检查发现你公司实际采用库龄法计提跌价准备。同时,报告期内你公司未对领用或销售的存货做跌价准备转销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完整内容:
一、未完整披露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及第三方进行的资金拆借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存在与实际控制人周定山进行资金拆借等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但在申报前已整改规范完毕。中国证监会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未完整披露与关联自然人周某芬(实际控制人妹妹)以及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的资金拆借。一是未完整披露与关联方周某芬的资金拆借。2018年 1 月 1 日,你公司向关联自然人周某芬拆入资金 607.02万元并已在报告期前偿还了部分借款。2020 年、2021 年,你公司向周某芬偿还剩余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 313.41 万元,但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7 号——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准则》)第七十六条的要求完整披露报告期内资金拆借情况。二是未充分披露与非关联第三方的大额资金拆借。报告期内,你公司向其他非关联自然人拆入 610 万元、拆出 53.15 万元,但未按照《招股说明书准则》第七十条的要求充分披露该等资金拆借情形。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你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内部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均按照制度规范运行;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控作用。中国证监会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销售、存货、研发等方面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公司治理存在不规范的情形,但未充分披露相关情况。一是销售管理方面,ERP 系统中销售出库单单据存在后补、部分出库单日期晚于发货日期以及制单人和复核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二是存货管理方面,存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存在长期借机(向客户或供应商借出存货)的情况但未制定借机管理制度;原材料存放不合规,无法准确区分仓库材料和生产线材料。三是研发管理方面,研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样机测试合格并批量化生产后仍有研发投入。四是公司治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履行人事任免程序,非高级管理人员的人事任命大部分由董事长签发,经营层和董事会职能未分离等情形。中国证监会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较多会计处理不规范,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一是未按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并缴纳工会经费、未足额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导致利润总额披露不准确。二是研发费用会计处理不规范,存在将模具费用中无法区分是否与生产混同的费用直接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三是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与披露的不一致,会计处理不规范。你公司披露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为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但检查发现你公司实际采用库龄法计提跌价准备。同时,报告期内你公司未对领用或销售的存货做跌价准备转销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